中共宜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01-27 11:4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3月17日至5月16日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23日,第四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3月17日至5月16日,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23日,共反馈整改问题4类19个。现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2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7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6人次(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20人,工作约谈2人),挽回了损失,制定完善制度11项,制定整改措施50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6月23日下午,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各财政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压实整改责任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台账,明确标准、制定措施、规定期限,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涉及单位(股室)责任人,按期推动整改工作。

(三)凝聚整改合力

局领导班子成员站在整改工作最前沿,党组书记带头,每位班子成员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做到认真调研、深刻分析、制定措施、定期督办,并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全员全过程参与整改,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三、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深化理论学习。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学习并开展研讨。二是合理安排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中心组已按照计划开展7次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

(2)强化成果转化。一是机关党委联合机关纪委对各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检查专班已对机关2个支部和7个二级单位党支部全覆盖检查。二是切实发挥理论学习成效,中心组带头确定调研课题,结合财政重点开展调研。三是已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问题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制定《全市国有“三资”盘活确认、确权、确值工作方案》。二是指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资源优化整合与开发利用措施办法。市国资局下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清查盘点和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工作提示函。

(2)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出台《宜城市出资企业外部董事暂行管理办法》。二是出台《关于改革我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三是出台《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相关规定。

(3)加强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管理台账,制作印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手册。督促相关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出租资产产权手续目前已办理完毕。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2025年以来举办2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

问题3:履行财政收支管理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完善审核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代管资金收支管理的办法》,优化资金拨付审核内控流程,实行“经办人初核-复核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主管领导审签”的“四级”审核机制。

(2)开展核查对账。2025年1月7日组织全市84个预算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对账,做到账实相符。

问题4:资金调度不科学。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合理调度资金。一是采取日用款计划申报的方式,提前进行资金调度。二是通过一体化系统对每日资金进行库款余额与支付总数校验,同时对当日支付凭证回单进行比对登记,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情况。

(2)提高资金执行率。一是市财政局向市民政部门送达跑马山公墓(二期)专项债项目开工建设督办函,按照合同约定序时拨付。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第二批项目中央资金前期已拨付,按照合同约定拨付。三是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采取EPC方式公开招标,并于2025年4月7日完成招标,后续,将加强对以上项目的跟踪管理,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问题5: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出台《2025年度宜城市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25年7月21日至8月30日对市水利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二是出台《宜城市财政局关于对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中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所有一级单位进行自查,2025年7月16日至8月30日,组织专班对22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问题6: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组织惠农资金核查发放。一是截至6月30日,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率达99%。二是2025年7月,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对往年耕地补贴资金未发放农户开展全面自查。拨付资金至农商行分账至农户一卡通。

(2)加大资金拨付进度。一是农保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制定宜城市农业保险申报程序。二是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并建立项目资金台账,将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三是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积极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惠农资金项目兑付流程,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将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

问题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摸清资产底数。一是下达《关于开展资产盘点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工作的函》,市第一中学固定资产已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完善全市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对各出资企业下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和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督导各企业清查名下所有资产,并制定相应闲置盘活方案。

(2)加强产权监管。一是责令黑石沟林场与市德宏现代农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林地承包的补充协议,并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二是鄢城办事处事务室2023年会计账面新增固定资产,目前已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3)盘活资产闲置。一是印制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手册,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各项流程。二是督促国投公司对名下的无证资产办理相关证件。三是举全市之力深化国企改革,加大对国投还建房验收率和入住率的督导。

问题8:执行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2025年6月30日,宜城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宜财预发〔2025〕2号)。

(2)提升预算审核质量。目前宜城市已全面完成全市财政支出政策清理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2026年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3)细化资金管理标准。《宜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宜财预发〔2025〕2号)在“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编制流程及编制要求”中,针对“收入预算编制”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问题9: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已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所有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填报开展审核及指导,根据各预算单位项目实际情况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2)做深做实绩效评价。选取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和2024年度本级预算资金安排的部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一般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评审工作,对预算单位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进行核查,合理确定部门及项目支出规模,将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的部分进行合理删减。

问题10:财会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开展专业培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财政所财会人员共开展培训6次,累计覆盖621人次。制定《关于2025年全市乡镇财会人员开展会计培训的实施方案》,11月28日,在刘猴镇对该镇村级农经站长开展了会计业务培训;12月4日,在板桥店镇开展财会业务培训。后续将逐步对每个乡镇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2)开展专项整治,责令违规机构整改。一是督促2022年度9家“无证经营”代账机构整改到位。二是督促2023年度8家“无证经营”代账机构整改到位。

(3)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是否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

问题11: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深入研究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纳入党组专题读书班自学内容;党组中心组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学习;将下半年保密工作部署纳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程进行研究部署。

(2)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对其中的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和机关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3)加强保密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集中学习。2025年5月6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讲座;2025年7月15日,组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

问题12: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一是5月22日,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专题授课活动。二是精心制作多块宣传展板和500份宣传手册,通过二级单位、财政所延伸宣传触角。三是6月份为全体财政干部编印发放2025年度财政政策业务资料摘编。四是收集整理最新的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链接,通过网络和大屏进行广泛宣传。

问题13: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加强整治“四风”力度。一是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纠治“四风”典型案例。二是持续纠治形式主义,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各支部已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制定《宜城市财政局文稿起草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流程,提高文稿起草质量。

问题14: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组织人事股、办公室、财务室、后勤、机关纪委等内设机构研讨修订完善了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对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细则等进行修订,对财务报告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规范和政策解答。二是修订完善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流程。三是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中明确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对机关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对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开展专项审计。

(2)开展财务人员培训。2025年共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财会人员培训六批次,财会人员培训六批次。共计培训人员621人次。

(3)用好“第一种形态”。对相关经办人和审核把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约谈2人,集中批评教育18人。

问题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细化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对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完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股室)和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

(2)规范专题研究工作。一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制度,将其纳入局党组会年度计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二是会前规范议题准备流程,要求参会班子成员结合“一岗双责”,逐人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做好存档工作。

(3)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一案一警示”等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6月20日,局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央、省通报的典型案例。

问题16: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是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内容。

(2)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修订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新增“逐项表决、逐人发言”条款,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杜绝“先定调、后讨论”的情况,确保决策过程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

(3)严格会议流程。明确会议主持人的职责,会议记录人员全程记录发言情况,并形成书面台账。

问题17: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筑牢思想根基。研究制定年度《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为财政干部上好政治课、通识课、专业课。6月26日党组书记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思想红线。

(2)抓牢基层党建。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已深入非税收入管理局、农财局开展情况摸底,精准掌握了退休党员情况,按计划推进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事宜。

问题18:局党组对所属党组织督导指导不够,活动开展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一是行政事业收费征稽大队党支部、会计局党支部已就党组织活动参与率较低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组织专班对局属各支部开展全覆盖式检查,现场督促对党内组织生活进行规范。三是各支部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选优配齐党务工作者。计划于2025年11月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问题19: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针对六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举措、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健全整改措施实施情况、整改结果等资料,并规范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标准,全面举一反三,紧盯个性问题,扭住共性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2)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明确其问题产生的单位,与涉及业务股室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对接问题单位,分析其问题原因,借助巡察、审计等检查契机,通过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及完整性,提高预算执行率,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二)持续聚焦突出问题,深化拓展整改成效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制定长期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持续跟踪问效。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制度短板,加快建章立制步伐,重点修订完善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等一批关键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让制度“长牙”“带电”,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把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着力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兜牢民生“三保”底线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财政局机关纪委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4225343,通讯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61号,邮政编码:441400,电子邮箱:729140120@qq.com。

中共宜城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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